
2025年5月19日,陕西省青海商会女企业家创业培训基地揭牌仪式在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举行,并携陕西省闽商商会共赴“春花的院子”进行交流走访。
原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副巡视员,陕西省青海商会顾问赵生有;陕西省青海商会执行会长郭清花;陕西省青海商会监事长宋长存;原陕西预备役师师长,现闽商商会高级顾问刘亚农;原甘肃省特警队队长万朮生;原福建驻陕西办主任,闽商商会高级顾问徐增德;闽商商会名誉会长林恩忠;闽商商会妇联会主席王壬祺;原兰州市供销联社书记张国明出席此次活动。
据了解,“春花的院子”以文旅融合为重点,其创始人李春花作为在陕的青海籍优秀女企业家代表,将孝义文化与民宿、庭院经济相融合,鼓励农村妇女依托营盘旅游资源优势自主创业,在“春花的院子”开展各类农家乐餐饮、文明礼仪、创业就业培训20余次,带动200余名妇女群众创业就业,为妇女解决就业岗位50余个,“春花的院子”已经成为柞水远近闻名的农家乐。
【图为:陕西省青海商会执行会长郭清花(左)与李春花(右)共同揭牌】
陕西省青海商会为推动女性创业发展,搭建起连接陕青两地的桥梁,特与“春花的院子”达成战略合作,建立陕西省青海商会女企业家创业培训基地。该基地由陕西省青海商会执行会长郭清花与李春花共同揭牌,标志着商会进一步加强对女性创业者的支持,为女性创业者搭建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图为:座谈会现场】
在基地成立之际,陕西省青海商会与陕西省闽商商会组织召开了交流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就如何更好地支持女性创业、促进陕青两地经济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加强合作,共同为女性创业者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推动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
此次活动不仅加深了陕西省青海商会与陕西省闽商商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还为女企业家创业培训基地带来了宝贵的经验和资源。此外,它还促进了商会与培训基地之间的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了积极力量。
李春花,生于1966年11月,青海西宁人,满族,现年54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家住柞水县迎春社区,柞水县六届、七届、八届、九届政协委员,商洛市第一届、第四届党代表,柞水县第十届人大代表。“柞水十三花”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柞水三道井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经营柞水县春花嫂农庄、柞水县牛背梁森林公园三道井民宿、柞水县牛背梁森林公园偶尔宅民宿、柞水县春华酒店。2007年被柞水县组织部评为党员致富带头人、2013年3月被柞水县委宣传部评为道德模范,2014年3月所在企业被商洛市妇联评为“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2014年7月被商洛市妇联、商洛市女企业家协会评为“商洛市十大女企业家”,2014年8月被商洛市妇联评为“巾帼十杰”优秀女企业家,2015年6月被陕西省文明办评为“陕西好人”,2016年3月被商洛市人社局、商洛市妇联评为首届“巾帼十杰”称号,2016年11月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2018年6月被中共商洛市委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